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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admin - 輔導室 | 2023-12-06 | 點閱數: 269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15樓
承辦人:商借教師 蔡惠萍
電話:3322101#7583
電子信箱:062118@ms.tyc.edu.tw

 

受文者:桃園市大溪區福安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2年12月5日
發文字號: 桃教特字第1120122132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說明四及五 (376735100E_1120122132_ATTACH1.pdf、376735100E_1120122132_ATTACH2.pdf、376735100E_1120122132_ATTACH3.docx、376735100E_1120122132_ATTACH4.doc、376735100E_1120122132_ATTACH5.pdf)

 

主旨: 有關本市113學年度國民小學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宣導事宜,請依說明段辦理,並轉知親師生知悉,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本府112年11月29日府教特字第1120336197號函辦理。
二、 旨揭鑑定初選線上報名訂於113年1月3日(星期三)上午9時至1月5日(星期五)下午4時辦理,為使親師生充分知悉鑑定訊息,特製作宣導說明回條及宣傳紅布條發放予各校。
三、 本案請各校收訖宣導說明回條及宣傳紅布條後,請協助辦理下列事項:
(一) 宣導說明回條:收訖請即發放予二年級學生每人1份攜回供家長閱讀,且務必請家長親筆簽名後繳交回條留校備查,於112年12月27日(星期三)下午4時前查填宣導說明回收統計表(詳如附件),核章掃描後上傳至google表單(https://forms.gle/nnx9F1rTEjkK2CWS9),並請填妥google表單內有關宣導說明回條統計資料;餘悉依上開本府函示賡續辦理。
(二) 宣傳紅布條:請懸掛於學校明顯處(如校門口或家長接送區等)至113年4月30日(星期二)止。
四、 另檢送本市「113學年度國民小學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初選報名訊息」LED跑馬燈文字稿1份,播放期間自112年12月11日起至113年1月5日止,請惠予運用貴校電子看板或網站刊登跑馬燈訊息協助推廣。
五、 檢附宣導說明回條電子檔、回收統計表及鑑定簡章各1份; 本案倘有相關疑問 ,請逕洽義興國小特教組林組長(電話:03-4913700分機610、611)或本局特殊教育科承辦人蔡老師(電話:03-3322101分機75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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