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旨: |
函轉教育部體育署辦理學生運動賽事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規範,詳如說明,請查照。 |
| 一、 |
依據教育部體育署110年11月15日臺教體署學(三)字第1100041777號函辦理。 |
| 二、 |
為落實辦理教育部主辦之單項學生運動賽事(含學生運動聯賽)之防疫工作,確保參賽學校隊職員及比賽工作人員之健康,相關承辦學校或單位應比照「體育署輔導辦理各項賽事或活動防疫處理原則」辦理。 |
| 三、 |
至其他由各級學校主辦之學生運動比賽,請依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110學年度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大專校院110學年度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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